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法 > 国家公务员 >

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进行赔偿?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

2023-05-25 08:40:05 来源:法治通

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进行赔偿?

需要具体分析受害人的受伤情况,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

出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的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对于误工费的时间计算的注意事项:

1、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

2、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3、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4、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二、申请误工费材料包括: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

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标签: 出车祸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 车撞了对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是什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吗?
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样板?在书写起诉状之前应当做什么?
食品卫生法规定哪些食品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具体表现是什么?
行政诉讼与行政仲裁有什么不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吗?
什么是拍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拍卖合同纠纷?
单位集资房没土地证可以过户?办理土地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怎么办?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的方式有哪些?
税金中的滞纳金怎样计算?税款滞纳金的比例是多少?
男的生育保险多久能报销?男的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哪些证明材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知识纠纷
1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吗?土地确权后要盖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 不计免赔责任险指的是什么?不计免赔险分类有哪些?
3 诉讼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诉讼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4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的是什么?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包括哪几种?
5 父母坐牢影响几代人?父亲因犯罪而受到坐牢的刑罚会影响子女吗?
6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残疾证?
7 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事后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8 车辆保全会通知车主吗?法院最多保全车子多久?
公司法
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起诉?被拖欠多少工资可以起诉?
违法分包的处罚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的情形分为几种?
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合同有哪几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内容是什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哪些情形处拘役并处罚金?
过不了户中介有责任吗?买二手房找中介要注意哪些事项?
做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知道结果?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几个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有哪些内容?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收养孤儿是怎么规定的?针对收养孤儿有哪些特定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内容是什么?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什么?
合同法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有哪些?

2023-05-24

劳动仲裁有哪些仲裁程序?劳动仲裁怎样受理?

2023-05-24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间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答复怎么办?

2023-05-24

口头遗嘱形式有哪些严格的法律限制?口头遗嘱的定义是什么?口头遗嘱形式主要有哪些?

2023-05-24

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如何区分?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的最根本区别是什么?

2023-05-23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要杜绝哪些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形式?

2023-05-23

劳动纠纷
军人结婚就不能离婚了吗?现役军人不得与居住在香港的外国人或者澳门人员结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什么内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判刑?
行政诉讼交多少费用?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从事服务的业务范围是什么?专利代理人主要从事哪些工作?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是什么内容?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几年?
根据规定假冒警车什么罪? 毁坏警车怎么定罪?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